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最新公布的案例显示,6月16日清晨约7点左右,新疆乌鲁木齐的交警在京新高速公路巡逻,至长春路立交桥段时,发现一辆小型车辆停靠在导流线旁边。
交警走近现场后,见驾驶人贾某正斜倚在座椅上,双臂交叉,似乎已沉沉入睡,车窗散发出浓郁的酒气。这一幕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。

交警随即叫醒贾某并询问相关情况,但对方却扔下一句“我喝不喝酒跟你们有什么关系”,还声称自己没有开车。观察之下,可以明显感受到他醉得不轻。

经调查,贾某在前一天中午曾在家中饮用五瓶啤酒,随后应朋友邀请继续饮酒。酒后,他于夜间休息在车内,直到第二天清晨五六点,认为酒劲已散,便驾车上路。
行驶到事发路段时,由于宿醉未除,贾某感到极度困意,便在长春路出口临时停车,选择卧倒休息。
经呼气检测,其酒精含量达到了133毫克/百毫升;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为110毫克/百毫升,涉嫌醉驾。最终,贾某被吊销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,并以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处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